人民財訊10月29日電,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外匯資金結算 支持外貿穩定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出,便利優質企業涉外員工薪酬用匯。允許審慎合規銀行根據貿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開放試點的優質企業提供的薪酬相關材料,為企業認定的涉外員工核定免審單金額,涉外員工個人在核定金額范圍內可在銀行辦理購付匯或收結匯,免于提交單證。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應在購/結匯備注欄標注“貿易便利試點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試點薪酬”。銀行應為企業配套制定專屬方案,明確適用的涉外員工范圍及其薪酬發放安排,做好購付匯或收結匯金額動態管理,建立相關事中事后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