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今年“三農”領域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作。
作為“十五五”首個中央一號文件,《意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14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具體內容備受關注。其中,在金融領域,第一財經注意到,不同于近年來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等方面的一貫提法,今年《意見》未再單獨提及省聯社改革、村鎮銀行重組等內容。
受訪專家認為,隨著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深入推進,接下來村鎮銀行數量還會繼續減少,但改革成功的關鍵仍是激發中小銀行內生動力。省聯社改革方面,目前已有約半數省份完成或明確了新一輪省聯社改革方案,2025年以來節奏上進一步提速。
關于農村金融機構改革,今年提法有何不同
涉農金融一直是中央一號文件工作部署的重要內容之一。在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方面,最近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有相應部署。
比如,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到,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到“強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分省分類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
202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層面對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進行了相關部署,但未再提及農村信用社改革,也未單獨部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事宜,引起業內關注。
再往前,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堅持縣域法人地位”,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保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好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農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治理機制,穩妥化解風險;2023年則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認為,以2022年4月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掛牌為標志,新一輪農村信用社改革正在加快推進,近一半省區已經成立新的省級管理機構,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也在有序進行之中。在此背景下,相關工作或無需反復部署和強調。
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方向或節奏發生明顯變化。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今年經濟工作重點任務時提到,要深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持續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
多位受訪的金融行業研究人士對記者表示,預計接下來中小銀行尤其村鎮銀行減量仍會持續推進,省聯社改革節奏也還會加快。
減量是過程和手段,提質才是目標。“減量不意味著必然提質,提質也并不一定需要減量。要在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的過程中,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防范出現減量不提質甚至減量又減質等現象。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全面落實好‘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優化金融機構體系,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專注主業、完善治理、錯位發展’。”在董希淼看來,關于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當前政策層面已體現出一定的思路變化。
省聯社改革已推進至半,村鎮銀行又少了近80家
“十四五”是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取得重要進展的五年。這個過程中,一個對比明顯的現象是十余家萬億級“巨無霸”省級農信機構陸續登場,同時數百家中小銀行尤其村鎮銀行退場。
以2025年為例,當年獲批開業或在當年開業的省級農信機構有7家,其中,貴州農商聯合銀行、新疆農商銀行在12月下旬先后揭牌。而自2022年浙江落地省聯社改革第一單算起,已有13地省級農信機構組建進入落地階段,其中有7家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模式,6家為省級農商行模式。
歲末年初,又有多地透露了省聯社改革的最新部署和進展。比如,云南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穩妥有序組建云南農村商業銀行”。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則在新年賀詞中提到,寧夏農商行深化改革方案最終獲得批復。此前2025年底,黑龍江省聯社也曾在新年賀詞中提到,“省級農商銀行改革化險工作扎實推進”“以省級農商銀行組建為契機”等說法。
另一邊則是中小銀行加速“消失”。央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2月末,參加存款保險的銀行共計3112家,較2024年末的3761家減少了649家,這一“減量”速度創下近年來新高。其中,農商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是批量退場的主體。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截至2月4日,今年已有86家銀行獲批復合并、解散或已工商注銷,數量是去年同期的近10倍。其中,村鎮銀行有77家。而2025年全年,獲批復合并、解散或已工商注銷的銀行有462家,其中村鎮銀行占到291家,二者較往年均明顯攀升,且超過過去5年的總和。
根據央行上述報告,截至去年末,我國參加存款保險的村鎮銀行還有1200家左右。有業內專家判斷,村鎮銀行的規模會繼續降到1000家左右。
董希淼認為,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是一個“先治標,后治本”,最終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過程。當前,高風險機構的數量壓降已取得顯著成效,為改革化險進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礎。下一步政策的重點應從“量”的調整,更深層次地轉向“質”的提升。改革能否成功,關鍵在于能否通過完善治理激發出中小銀行的內生動力,以及能否在整合資源、穩健發展的同時,依然精準、有效地滿足實體經濟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改革的‘減量’主要是指通過兼并重組、在線修復、市場退出等方式,有序出清高風險、低效能的機構,并非簡單的‘關停’。金融管理部門將繼續堅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原則,指導重點地區制定差異化的改革化險方案,而非‘一刀切’。”他以去年個別國有大行參與吉林農信系統改革化險舉例說,后續改革化險方式將更趨多元化,未來可能會探索更多模式。
“未來在推進機構合并(‘減量’)時,會特別注意避免金融資源過度集中而導致對薄弱地區、產業和群體的服務弱化,確保當地金融供給的連續性和公平性。”他判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