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4月8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農業發展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2026年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目標;在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過程中,明確大型銀行保險機構要帶頭維護縣域金融秩序,堅決防止并糾正“內卷式”競爭行為。
“三農”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金融監管部門歷來強調引導機構將金融資源配置到這些領域中。
僅以信貸為例,根據金融監管總局最新數據,截至今年2月末,全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14.52萬億元,同比增長10.34%;今年前2個月新發放的普惠型涉農貸款平均利率4.05%,同比下降0.46個百分點。
《通知》首先強調持續強化重點領域金融供給,以金融手段保障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質量效益提升、助力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支持鄉村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下稱《意見》)今年首次提及“實施常態化精準幫扶”。作為落實《意見》的具體政策安排,《通知》也作出針對性部署,即要求各機構健全常態化金融幫扶機制,聚焦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欠發達地區,進一步鞏固提升金融幫扶的力度、精度和實效,助力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
在推動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的整體安排中,《通知》特別強調大型機構的帶頭責任,要求大型銀行保險機構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帶頭維護縣域金融秩序,堅決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客戶過度共債、“價格戰”等“內卷式”競爭行為;對于廣大農村中小銀行,則明確要持續深化改革,以改革促支農支小能力提升。
《通知》明確,要優化涉農信貸產品和服務,結合“三農”特點提供更為適配的信貸產品,依法合規加大對涉農企業和農戶貸款展期、續貸支持力度。強化稻谷、小麥、玉米、大豆保險保障,因地制宜發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
與往年相比,監管目標指引也進一步強化了對質量、可持續等方面的要求。《通知》明確,農業發展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今年要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的目標。這一目標與去年相比,涉及機構范圍有所收縮——去年金融監管總局要求各銀行機構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并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完成差異化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目標。大中型商業銀行的總體增長目標也由去年的“力爭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調整為今年的“力爭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對于一些區域性機構,《通知》繼續強調各金融監管局要結合轄內法人銀行經營及風險情況,針對性設定差異化涉農貸款、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長目標;同時,力爭轄內法人銀行總體實現涉農貸款、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長目標。
《通知》還指出,要著力優化農村金融服務環境,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息歸集共享,充分發揮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作用,加強農村金融與鄉村治理深度融合。持續加強涉農信用風險監測,切實防范涉農貸款用于非農領域。嚴禁以涉農金融名義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禁與不法中介內外勾結、騙取貸款和保險理賠等行為。銀行機構要加強對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切實防范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