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導基金容虧再添案例!
近日,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布《濟南市政府引導基金盡職免責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秾嵤┺k法》構建了階梯式分級容虧機制,對種子基金等早期項目給予最高80%的容虧上限,并允許單個項目全額虧損。
《實施辦法》立足政府引導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功能定位,針對不同投資階段與風險特征,細化免責認定與分級容虧標準體系。一方面,將因政策調整、市場波動、不可抗力等客觀因素導致的投資損失,以及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早期創新探索等未達預期情形納入免責范圍,強化對創新容錯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按照基金類型與投資階段設定分級容虧上限,對種子基金、天使及創投基金、產業類基金分別實施差異化容虧管理,并對單個項目極端損失情形予以制度容納。
具體來看,濟南對引導基金參股基金,根據基金主要投資階段和項目風險屬性分級設定容虧率上限,允許基金清算時出現最高不超過80%的容虧率。其中:對主要投向最早期(想法驗證期)項目的種子基金,容虧率不超過80%;對主要投向初創期、早中期科技型項目的天使類和創投類基金,容虧率不超過50%;對主要投向較成熟項目的創投類、產業類基金,容虧率不超過30%。
值得一提的是,濟南對政府引導基金采用整體評價原則,從全鏈條、全生命周期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在上述容虧率范圍內,最高允許投資若干個項目的參股基金投資單個項目100%虧損。
同時,濟南還對引導基金股權直投的種子項目和重點項目,最高允許投資單個項目100%虧損,引導基金股權直投總體容虧率不超過直投總額的30%。
在細化容虧率同時,濟南還通過明確依法合規、符合產業導向、制度健全、勤勉履職、廉潔從業、落實風險防控等具體要求,為盡職免責劃定清晰的前提條件。比如,對尚處于技術研發階段或承擔備選技術路線的早期創新類項目,因解決關鍵“卡脖子”技術研發失敗、前沿技術路線探索未達預期、市場研發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等,造成投資損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盡職免責。
濟南是全國國資基金容錯機制探索的縮影。近兩年來,隨著國家層面對國資基金明確提出“容錯免責機制”,多地紛紛探索國資基金容錯機制,且不再是原則性的表述,而是明確給出容虧率數據。
去年,湖北發布的重構政府引導基金體系工作方案提出,允許單個投資項目100%虧損,陜西在科技創新母基金管理辦法中也提出,種子天使類子基金容虧率最高70%、創投類子基金容虧率最高50%、產業類子基金容虧率最高30%,種子、天使類單個直投項目最高容虧100%。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廣州、深圳等地也有部分區域推出“單個項目最高允許100%虧損”政策。
在探討容虧機制同時,國資基金也開始進一步探索破解運作中的堵點痛點。近日,上海市國資委發布國資基金新規,從基金設立、資產評估、投資決策、基金退出等方面為國資基金松綁。比如,監管企業轉讓基金份額、公司制基金轉讓已投企業股權時,可依據第三方機構基于項目情況、可比市場案例、資產流動性等因素出具的估值報告,合理確定調價幅度,維護國資權益,提升退出效率。監管企業在批準國有基金份額轉讓方案時,可同步批準后續在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情形下允許階梯調價的幅度和下限。
在業內人士看來,上海這份國資基金新規具有示范意義與風向標價值,不排除各地將跟隨借鑒,從而進一步推動國資基金的全流程優化與完善,助力國有資本成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
校對:王錦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