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滬深北交易所宣布優化再融資一攬子措施。再融資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制度,在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這一輪優化,釋放出突出扶優、扶科政策導向、 系統優化再融資流程、 加強再融資全過程監管3個信號。
本次再融資一攬子措施將科技創新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針對未盈利、破發兩類優質科創企業的融資痛點,推出差異化松綁舉措,為企業持續研發投入提供資本保障。其中,縮短未盈利科創企業再融資間隔期是關鍵舉措之一。
2025年6月,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陸家嘴論壇正式官宣科創板“1+6”政策措施,并宣布“在創業板正式啟用第三套標準”,此后未盈利企業不斷涌向雙創板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能力持續增強。
截至目前,科創板科創成長層已擴容至39家,創業板也先后受理了大普微、粵芯半導體、越疆科技三家未盈利企業。在此背景下,滬深交易所同步明確,對于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若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其再融資間隔期由原來的18個月大幅縮減至不少于6個月,為這類企業長期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針對破發企業融資受阻問題,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明確,對存在破發情形但運作規范的上市公司,在目前僅能開展鎖價定增的基礎上,允許其通過競價定增、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募集資金,且募集資金須全部用于主營業務,保障公司研發連續性,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界面新聞表示,“此前對破發企業再融資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正常的經營資金需求。很多上市公司股價破發源于市場環境等外部因素,而非企業自身經營問題,上述這些新措施主要是解決現行規則與實務客觀問題的差異,規則應適應實務,而不能讓規則限制實務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科創板、創業板率先推出再融資“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為研發驅動、技術密集型科創企業注入發展動力。根據原有規則,被認定具有該特點的科創板公司,再融資時募集資金投向不再受“30%的補流比例”限制,超過30%的部分可明確用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投入。
近年來,滬深主板市場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集聚了一批具有核心技術能力的上市公司,這類企業亟需長期、穩定的大額資金支持,保障研發投入的連續性和有效性,推進技術迭代與產品創新。
此次,滬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板上市公司“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公開征求意見,將該政策首次擴展至主板,進一步提升再融資靈活性。
具體來看,本次擬推出的認定標準貼合主板優質創新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明確“輕資產”為實物資產占總資產比重不高于20%,“高研發投入”為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3億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主板公司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突破30%的限制,超過部分用于與主業相關的研發投入,鼓勵主板公司通過再融資做優做強,實現高質量發展。
本次再融資一攬子措施明確提出,加大對優質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調整募投資金投向要求,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用于與主營業務有協同整合效應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領域,發展第二增長曲線業務。
除定向支持舉措外,三大交易所還通過一系列機制優化,提升再融資流程的靈活性與便利性,為上市公司“減負增效”。在審核效率方面,三大交易所明確,對經營治理、信息披露規范,且具有代表性與市場認可度的優質上市公司,優化再融資審核流程,進一步提高再融資效率。
在流程簡化方面,三家交易所均優化了上市公司再融資預案披露機制,要求公司簡要披露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下一步使用計劃,并將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的時點要求調整至申報時,引導上市公司及時決策、及時申報;同時,明確再融資申報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內容,簡化申報材料,減輕上市公司負擔。此外,三家交易所還優化了再融資申報受理材料更新財務數據的相關要求,允許上市公司在申報受理時,直接使用年報、半年報財務數據,進一步提升申報便利性。
基于各自市場定位與服務主體差異,滬深北三大交易所在再融資一攬子措施落地過程中,作出差異化安排,形成“各有側重、協同發力”的格局。
在未盈利科創企業再融資間隔期方面,滬深交易所均設置了6個月的明確時限,其中上交所將計算節點精準至“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明確滿6個月后可啟動再融資預案公告等程序,規則實操性更強;北交所則未設置任何時間間隔限制,僅明確支持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創企業按需、合理實施再融資,貼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靈活、突發的特點。
在資金投向監管方面,上交所與北交所均明確“嚴防盲目跨界投資、多元化投資”,引導優質企業堅守主業、穩健發展,其中北交所更強調資金需與主營業務“緊密相關或高度協同”,上交所則表述為“有協同整合效應”;深交所僅要求募集資金用于與主營業務有協同整合效應的相關領域,未額外提及防跨界投資的相關要求,聚焦于主業協同下的產業拓展。
在流程便利化細節方面,北交所在共性安排基礎上,新增貼合中小企業實操需求的規則,明確上市公司再融資在審期間,若年報、半年報對財務數據有更新,可直接援引更新后的內容,無需重新提交材料,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操作成本;上交所對申報材料可引用內容作出精準界定,明確為“已在定期報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且事實未發生變化的內容”,提升規則嚴謹性;深交所則獨有健全交易所日常監管和再融資審核協同機制的安排,通過監管與審核聯動提升審核質效。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界面新聞表示,“優質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核應重點聚焦募投項目的必要性與融資規模的合理性,這一導向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審核精準度,從而快速對接優質上市公司尤其是科技創新類企業的再融資訴求,強化政策支持的針對性與實效性。”
招商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從雙重維度對界面新聞解讀了本次政策優化。一方面,再融資審核效率與監管質量的平衡始終是資本市場發展中的重要課題,而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本輪推出的一系列舉措,通過健全上市審核與日常監管的協同機制,進一步凝聚監管合力,有效提升了審核工作的針對性與效率;另一方面,這些優化舉措精準直擊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資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彰顯出中國資本市場正持續發力,構建更貼合科技創新發展規律的融資服務體系。
盡管本次再融資政策釋放明確利好信號,但多名業內人士強調,這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防風險”和“強監管”依然擺在突出位置,交易所對過度融資、投機套利等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著力構建活而有序的市場秩序。
具體來看,監管層重點從三方面強化全鏈條監管:一是壓實各方責任,明確壓嚴壓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嚴防上市公司“帶病”申報;二是精準打擊違法違規亂象,針對“再融資與控制權變更”情形,此次再融資一攬子措施完善預案公告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為目的的鎖價定增,需上市公司及發行對象公開承諾在批文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相關主體違背承諾的,交易所將依規從嚴處理,嚴厲打擊“忽悠式融資”。
實踐中,部分此類鎖價定增存在批文到手后長期拖延發行甚至不發行的問題,容易擾亂資本市場融資秩序;三是聚焦過度融資,一名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過度融資”仍是監管審核重點,上市公司需詳細闡述融資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確保資金投向合理。深交所更明確表示,將堅持“放得活、管得好”,持續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