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能源賽道迎來利好政策。
3月16日,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以城市群為試點主體,通過多場景規?;瘧脦託淠艹杀窘档?,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據了解,三部門通過“揭榜掛帥”方式,遴選產業基礎好、應用場景豐富、氫能資源保障能力強、產業鏈條完整的城市群率先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科學、有序、積極探索氫能商業化綜合應用路徑,完善產業發展政策環境,推動氫能“制儲輸用”全產業鏈一體化融通發展。
《通知》明確,到2030年,城市群氫能在多元領域實現規模化應用,終端用氫平均價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爭在部分優勢地區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國燃料電池汽車保有量較2025年翻一番,力爭達到10萬輛。通過應用規模擴大,推動氫能應用技術、工藝、裝備創新突破,實現燃料電池、電解槽、儲運裝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級,推動氫能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撐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氫能產業已實現“從0到1”突破,截至2025年底,氫燃料電池汽車累計銷量近4萬輛,加氫站建成數量和加氫能力均居全球首位,綠氫產能約25萬噸。此次試點的開展,將破解氫能應用場景少、價格高、儲運難等問題,推動氫能產業進入規?;l展新階段。
明確六大試點任務
在試點任務方面,《通知》提出,各城市群應優先選擇具備條件的燃料電池汽車、綠色氨醇、氫基化工原料替代、氫冶金以及摻氫燃燒等應用場景開展試點,積極探索氫能創新應用場景,形成“1個燃料電池汽車通用場景+N個工業領域應用場景+X個創新應用場景”的氫能綜合應用生態。
(一)燃料電池汽車。以建設氫能高速公路、氫能走廊為主線,重點推動中重型、中遠途運輸和冷鏈物流等商用車規?;瘧茫膭铋_展公交客運、城市物流、城市環衛、渣土運輸等車輛應用,探索公務車、網約車等乘用車應用。
(二)綠色氨醇。以提升綠色氨醇技術經濟性、擴大下游消費為主線,創新生產技術、工藝,推進規模化制取與應用。一體化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因地制宜開展離網制氫。建立穩定的綠色合成氨、綠色甲醇等產品下游消納渠道。嚴禁以綠色氨醇名義建設煤基氨醇項目。
(三)氫基化工原料替代。以促進煉化、煤化工等主要用氫行業碳減排為主線,科學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逐步替代現有煤炭、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制氫。鼓勵布局氫儲運基礎設施。
(四)氫冶金。以推動鋼鐵行業由高碳工藝向低碳工藝轉變為主線,就近利用工業副產氫、可再生能源制氫等清潔低碳氫源,建設以富氫/純氫氣體為還原劑的低碳冶金裝置。建立穩定低碳鋼等產品下游消納渠道。
(五)摻氫燃燒。以推動工業和居民用熱綠色化低碳化為主線,在保證安全可靠前提下,推動可再生能源制氫作為高品質熱源,直接摻入天然氣管網或工業鍋爐、窯爐等設備,并逐步提高摻氫比例。
(六)創新應用場景。以探索氫能多元應用場景為主線,推動氫能在軌道機車、船舶、礦卡、叉車、兩輪車、航空器、備用電源、熱電聯供、新型儲能、電子、制藥等場景的創新應用。
獎勵上限不超16億元
在獎勵標準方面,《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城市群給予獎勵資金支持。獎勵標準根據各場景終端產品應用情況或用氫規模分檔設置。每個城市群試點期為4年。單個城市群試點期內獎勵上限不超過16億元。獎勵資金由地方統籌用于支持氫能綜合應用,不得用于平衡預算、償還政府債務或清理拖欠企業賬款等其他用途。
《通知》要求,各城市群應充分發揮獎勵資金效益,切實降低用氫成本,并有效傳導至終端產品消納環節。
績效評價和資金撥付方面,《通知》提出,每個試點年度結束后,各城市群的牽頭城市應于30天內梳理總結上一年度工作進展、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面臨問題和工作計劃等,以及各場景終端產品應用及用氫規模詳細情況,編制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由牽頭城市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至三部門。
三部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資料審查、實地考察、現場核查、專家評審等方式,并結合氫能綜合應用試點管理服務平臺數據等對城市群開展績效評價,出具績效評價報告。按照“先預撥、后清算”的方式,試點城市群批復后,中央財政預撥一定比例的獎勵資金,支持城市群啟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每個試點年度結束后,三部門將根據城市群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核算獎勵積分(原則上1個積分獎勵8萬元)。
政策實施結束后,根據城市群整體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勵資金清算。氫能應用環節已享受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等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本試點獎勵資金支持。
校對: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