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通過個人社交平臺密集發聲,直指某日系品牌在新車上市期間組織營銷號與網絡水軍,對理想汽車i6、L6車型開展集中惡意拉踩、捏造虛假信息,嚴重干擾正常經營秩序。理想汽車法務部同步發布聲明稱,已固定證據并報警維權。事件迅速發酵,東風日產方面僅由相關高管作出原則性回應,未就核心指控作出澄清。
據多家媒體最新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注意到此次網絡爭端,并第一時間約談雙方企業代表,相關調查正在推進。對此,中國證券報記者分別向理想汽車和東風日產方面進行求證,雙方均暫未回應。
一場由新車上市營銷引發的輿論沖突,迅速上升為觸及監管紅線、關乎行業競爭秩序的公共事件。在六部門聯合整治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倡導良性競爭的背景下,此次風波不僅折射出車企營銷邊界模糊的現實困境,更對全行業敲響合規警鐘:市場競爭可以對標,但不可越界;品牌可以借力,但不可失序。
從“致敬對標”到“惡意拉踩”
此次風波的導火索,是東風日產全新中大型SUV車型NX8的上市營銷。回顧雙方前期互動,從友好致敬到激烈對峙,轉折頗為突兀。3月中旬,東風日產新能源品牌相關負責人公開表態,感謝理想汽車對增程市場的培育,并以“摸著理想過河”的坦誠姿態,為NX8預熱造勢。在后續預售與上市活動中,東風日產多次提及理想汽車,以直白的方式借勢流量,將新品與頭部品牌綁定,彼時的營銷操作仍在行業可接受的對標范疇之內。
轉折發生在4月8日NX8正式上市之后。據理想汽車方面披露,多個內容平臺短時間內集中出現大量高度同質化對比帖文,內容均圍繞理想汽車i6、L6與東風日產NX8展開非對稱、貶低式“二選一”引導,發布IP與時間高度集中,大量空白賬號集中刷屏,呈現明顯的組織化特征。理想汽車方面認為,上述行為并非正常用戶討論或合規競品對比,而是有策劃、有組織的惡意拉踩,意在制造虛假輿論優勢、誤導消費者判斷,已構成商業詆毀。
面對突如其來的密集負面沖擊,李想罕見密集發聲,直言此類行為頂風作案,破壞行業“反內卷”以來逐步形成的良性競爭氛圍,并表態“不忍了”,將動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理想汽車法務部同步發布正式聲明,明確已完成全流程取證,將通過報案、舉報、訴訟等多元途徑追責。
與理想汽車的強硬維權形成對比,東風日產方面的回應較為克制。相關高管僅通過個人社交平臺作出原則性表態,稱企業恪守行業規則、倡導良性競爭、尊重同行,未就“水軍組織”“惡意拉踩”等核心指控作出針對性解釋或否認。截至目前,雙方均未就工信部約談事宜作出進一步回應。
從營銷借鑒到輿論對抗,事件快速升級的背后,是車企在存量競爭壓力下,營銷動作逐步突破合規邊界的縮影。理想汽車相關車型定價區間與東風日產NX8存在明顯差異,不構成直接正面競爭,東風日產借勢頭部品牌拉升產品定位,本是行業常見策略。但一旦從“對標”滑向“拉踩”,從借流量變為潑污水,便越過商業道德與監管規則的底線,最終引發激烈對抗并引來監管介入。
行業應回歸良性競爭軌道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2025年以來,針對新能源汽車行業非理性競爭、網絡黑公關、惡意拉踩等亂象,監管層持續釋放強監管信號。當年9月,工信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將惡意詆毀攻擊、虛假宣傳、組織網絡水軍非法牟利等列為重點整治對象,明確要求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營造清朗產業環境。
監管整治已取得明顯成效。李想在發聲中也提及,“反內卷”行動推進后,行業黑水軍、惡意拉踩現象大幅減少,公平競爭氛圍逐步形成。而此次理想汽車與東風日產之間的爭端,恰恰發生在行業秩序持續向好的關鍵節點,更具典型警示意義。一方面,部分車企仍存在僥幸心理,試圖借助隱蔽化、分散化的網絡營銷手段打“擦邊球”;另一方面,新型水軍操作更趨隱蔽,通過批量賬號、集中發布、同質化內容制造輿論假象,溯源與取證難度上升,給監管與平臺治理帶來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東風日產在新能源轉型階段寄予厚望的戰略車型,NX8自預熱至上市階段已接連出現營銷失范事件。早在新車上市前,該車官方宣傳物料就被原創設計師指控涉嫌抄襲極氪、尚界等品牌已有海報創意,部分素材因照搬原圖出現車輛倒影與實車配置不符的明顯疏漏,東風日產僅以緊急下架相關圖片的方式冷處理,未就版權問題作出公開回應與致歉。
專家表示,從上市前借勢頭部新勢力品牌制造話題,到宣傳物料陷入抄襲爭議,再到上市后被指組織賬號惡意拉踩友商,一系列營銷動作連續越界,暴露出部分傳統車企在新能源轉型壓力下,急于搶占市場份額卻忽視合規底線、品牌運營與內容管控機制明顯缺位的問題。
“惡意拉踩式營銷的危害遠超單一品牌聲譽受損。”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聯盟理事高云鵬對記者表示,對行業而言,劣幣驅逐良幣的競爭模式,會侵蝕企業創新投入動力,讓產業陷入低水平內耗;對消費者而言,虛假對比與信息污染侵犯知情權與選擇權,破壞市場信任基礎。企業自身也會在短期流量快感后透支品牌信譽,一旦觸及監管紅線,還將面臨法律追責與聲譽雙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