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梅雙
2026-01-07 10:29
近日,黑龍江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國泰海通黑龍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今年以來,國泰海通已多次因經紀、投行業務違規收到監管警示。
經黑龍江證監局調查,國泰海通黑龍江分公司(原國泰君安黑龍江分公司)存在多項問題,一是員工違規買賣證券,二是員工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三是對員工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修訂)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規定,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該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與此同時,池浚作為時任國泰海通黑龍江分公司負責人,對分公司合規運營應當承擔責任,黑龍江證監局也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崔剛在國泰海通黑龍江分公司任職期間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向他人推介銷售非原國泰君安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同樣被黑龍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這也是國泰海通本月再次收到監管罰單。此前,國泰海通收到一份來自深交所的監管函,因涉及項目獨立財務顧問,深交所對國泰海通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兩名項目主辦人被通報批評。
披露顯示,2023年12月初,深交所受理了節能鐵漢的資產重組申請,海通證券擔任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為朱凱凱、林子鵬。但在去年9月底,該項目因撤材料而終止審核。
深交所表示,國泰海通證券在執業過程中對標的公司提前確認收入事項核查不到位,對其書面警示,對朱凱凱、林子鵬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