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財政部官網同時公布五項財政金融協同促內需一攬子政策,分別從加力提振消費、擴大民間投資兩個方面,推動擴大有效需求。
圍繞促進消費,優化實施個人消費貸款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下稱“雙貼息”政策)。主要是提高貼息上限、擴大政策惠及范圍、增加經辦機構等,降低居民、服務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成本。
圍繞支持民間投資,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優化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主要是通過貸款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機制,促進中小微企業增加投資和擴大再生產。

優化“雙貼息”政策:提高貼息上限、擴大支持領域
根據最新政策安排,“雙貼息”政策的實施期限統一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繼續維持年貼息比例1個百分點,央地按照90%、10%的貼息資金承擔比例不變。
本次“雙貼息”政策優化主要體現在提高貼息標準、擴大政策惠及范圍、增加經辦機構等。
對于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一是擴大支持范圍。將信用卡賬單分期業務納入支持范圍,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
二是拓展貼息領域。取消此前政策對消費領域的限制,調整后,居民在政策實施期內使用經辦機構個人消費貸款進行的各領域消費,以及新發生的信用卡賬單分期,由經辦機構識別其真實性、合規性后,可按規定享受貼息。
三是提高貼息標準。取消單筆消費貼息金額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經辦機構可享受5萬元以下累計消費貼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維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經辦機構可享受累計消費貼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變。
四是增加經辦機構。將監管評級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外資銀行、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納入屬地貼息政策經辦機構范圍。
對于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
一是提高貼息上限。單戶可享受貼息的2026年新發放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0萬元。
二是擴大支持領域。在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8類消費領域基礎上,將數字、綠色、零售3類消費領域納入政策支持范圍。
三是增加經辦銀行。包括:21家全國性銀行,金融監管評級3A及以上的城市商業銀行、省級農村商業銀行、省會城市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
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單戶貼息貸款規模上限5000萬元
根據政策安排,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對2026年1月1日起經辦銀行發放的、符合條件的中小微民營企業固定資產貸款和中小微民營企業參與項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資金,中央財政按照貸款本金給予年化1.5個百分點、期限不超過2年的貼息支持,單戶貼息貸款規模上限5000萬元。
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重點支持中小微企業增加投資和擴大再生產,政策實施期限暫定1年,后續可視情延長。
在投向領域上,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工業母機、醫藥工業、醫療裝備、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民用大飛機、服務器、移動通信設備、新型顯示、儀器儀表、工業機器人、軌道交通裝備、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農機裝備等相關重點產業鏈及上下游產業,科技服務、物流服務、信息和軟件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租賃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農、林、牧、漁、農副產品加工業領域,以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新興領域。
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的經辦銀行包括:21家全國性銀行,金融監管評級3A及以上的城市商業銀行、省級農村商業銀行、省會城市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
優化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增加對人工智能等領域支持
根據政策安排,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中央財政對經營主體的設備更新項目相關固定資產貸款本金貼息1.5個百分點,按照相關固定資產貸款發放之日起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在政策支持領域方面,在支持工業、能源電力、交通運輸、物流、文旅、老舊農機具等領域設備更新基礎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設備、航空器材、電子信息、安全生產、設施農業、漁船、冷鏈設施、糧油加工、廢棄物循環利用、小水電、消費商業設施、人工智能、養老等領域,加大對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設備更新支持。
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5000億元額度支持民間投資貸款
根據政策安排,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將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分險作用,通過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引導金融資源精準支持民間投資擴大優質商品和服務供給,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額度5000億元,分兩年實施。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民間投資貸款可享受本專項擔保計劃支持,具體包括用于支持購買設備及原材料、技術改造、中小企業數智化改造(含購買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改擴建廠房、店面裝修、經營周轉等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用于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綠色、數字、零售等消費領域場景拓展和升級改造的中長期貸款。
在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中,銀行承擔貸款風險責任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承擔貸款風險責任比例不高于80%。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下稱“融擔基金”)適當提高對民營企業中長期貸款的風險分擔比例,將設置差異化分險機制。具體來說:
融擔基金分險比例分為三檔:
對期限超過1年但不超過3年的貸款分險比例不超過30%;
對期限超過3年但不超過5年的貸款分險比例不超過35%;
對期限超過5年的貸款分險比例不超過40%。
為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中央財政支持融擔基金降低再擔保費并給予降費補貼,融擔基金再擔保費減半收取,推動層層傳導至直保機構,切實降低民營企業實際承擔的擔保費,直保機構擔保費率不得超過1%。
針對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內的貸款,提高授信擔保額度,單戶授信擔保額度不高于2000萬元。同時,適當提高代償上限,為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對中小微企業民間投資中長期貸款風險容忍度,融擔基金將該項業務代償率上限由4%提高至5%。
為加大風險補償力度,中央財政對融擔基金實施本計劃新增代償支出給予風險補償。融擔基金年度業務規模由財政部根據企業融資需要、融擔基金運行和風控等情況統籌確定。
為增強融擔基金資本實力,中央財政向融擔基金注資50億元,實施“國家—省—市”三級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股權投資與業務聯動,融擔基金向省級擔保機構注資,注重政策支持均衡性,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校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