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迎來建院五周年。建院以來,北京金融法院共收案3.9萬件,結案3.7萬件,案件標的額1.4萬億元。當天,北京金融法院發布《北京金融法院“十五五”時期加強金融審判能力建設 服務保障首都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明確在“十五五”時期,北京金融法院將聚焦“防風險、強監管”服務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設,加強金融風險防控處置。
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會議強調,設立金融法院是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建院以來,北京金融法院立足北京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有效服務金融強國建設和首都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薛峰表示。
建院五年之際,北京金融法院發布《實施意見》,對標“十五五”時期目標任務,服務首都“十五五”規劃開局起步。《實施意見》共四個部分17項具體舉措。據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雯介紹,《實施意見》立足金融專門法院定位,緊扣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設要求,將發揮司法在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中的專業優勢。
《實施意見》明確,聚焦“防風險、強監管”服務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設,加強金融風險防控處置,支持監管“長牙帶刺”,推動“監管+司法+行業自律”的金融治理格局建設。在具體舉措上,《實施意見》提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做好案件風險處置工作。加強府院聯動、會商研判,依法做好房地產、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領域的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強化金融破產審判,統籌協調資產保全、債權確認與風險化解,依法推進出清和重整,持續探索司法判決執行與破產制度有機銜接。
《實施意見》要求,以高質量金融司法助推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在具體舉措上,《實施意見》提出,聚焦直接融資司法保障,通過司法裁判助力提升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與適應性,完善基金業“募投管退”全過程法律指引,促進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依法保護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非傳統融資方式,強化資產支持證券、供應鏈金融等金融業態研究,支持傳統產業提升、新興產業發展、未來產業布局。
《實施意見》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其中,重點聚焦群眾“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司法支持,強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壓實金融機構適當性義務,推進金融服務適老化改造,推動普惠金融產品、服務、模式創新,深化“示范訴訟+批量化解”模式,構建與金融執行規律相適應的工作機制。
張雯表示,站在“十五五”開局和建院五年的新起點,北京金融法院將不斷提升服務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設、保障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水平,為金融強國建設、首都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堅實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