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鐵科技(688459)3月20日晚公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國鐵印務有限公司(下稱“國鐵印務”)、國鐵印務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下稱“國鐵印務三河分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下稱“通州區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傳票等訴訟相關材料。通州區法院立案受理了北京寶虹特種紙品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寶虹”)訴國鐵印務、國鐵印務三河分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件。
據介紹,2014年12月30日,北京寶虹作為乙方,國鐵印務(曾用名中國鐵道出版社印刷廠)作為甲方,雙方簽訂《技術、生產合作協議書》,約定雙方就磁卡紙生產進行生產、技術合作。協議第三條第9款約定甲方保證2015年的磁卡紙的采購量不低于400噸,以后各年的采購量不低于600噸。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設備能達到正常生產上述的產量的要求。否則必須支付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協議第五條第1款約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從違反合同之日算起,將在一年以內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一切損失,過期不能賠付的按應賠付額加收每日千分之五罰金。第五條第7款約定本協議有效期為10年,協議到期前6個月由雙方協商后確定是否繼續合作。
協議簽訂后,北京寶虹利用自身所有的生產技術、產品技術及涂布機等相關設備投入生產并根據磁卡紙生產投入相關費用,雙方前期一直按照約定履行協議。自2020年至2024年,國鐵印務僅從原告采購了磁卡紙434.041噸,與協議約定的最低采購量相差2565.959噸,費用差額達6979.41萬元。
經北京寶虹多次溝通,國鐵印務仍未停止違約行為,同時國鐵印務也多次向其他第三方購買磁卡紙,國鐵印務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北京寶虹的訴訟請求是,請求法院判令國鐵印務、國鐵印務三河分公司向原告賠償違約損失人民幣6979.41萬元;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由國鐵印務、國鐵印務三河分公司承擔。
哈鐵科技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訴訟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涉案金額僅為原告訴訟主張,目前暫不能預計本次重大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案件審理結果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哈鐵科技構建了覆蓋鐵路車輛、機務、工務、電務、供電、貨運及城市軌道交通等十大專業領域的全產業鏈技術體系,產品矩陣涵蓋動車、客車、貨車、機車、地鐵等全譜系軌道交通裝備的在線動態安全檢測解決方案,實現地-車-網多維交互場景下的智能化監測。
哈鐵科技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1.3億元,同比增長2.16%;實現營業利潤1.34億元,同比減少9.74%;實現利潤總額1.34億元,同比減少8.91%;實現歸母凈利潤1.11億元,同比減少11.55%;實現扣非凈利潤1.07億元,同比減少15.86%。
哈鐵科技稱,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整體保持穩定。在市場拓展方面,公司堅持市場導向,通過鞏固傳統業務優勢與布局新興領域雙輪驅動,穩步擴大市場份額;在技術創新方面,公司加大新產品、新技術研發投入,多項研發項目取得積極進展。公司凈利潤下降主要為現金管理收入同比減少和研發投入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