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網信辦周三聯合發布《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規范網絡交易平臺規則(以下簡稱平臺規則)制定、修改和執行,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護網絡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辦法》明確平臺在制定、修改和執行平臺規則過程中應當履行的責任義務。《辦法》規定了平臺在信息公示、公開征求意見、過渡期設置、申訴渠道設置等方面的義務,要求平臺建立健全平臺規則重大事項溝通協商、平臺內交易糾紛解決等機制。
《辦法》細化平臺在保障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保護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辦法》要求平臺在其平臺規則中明確信息安全條款,明確平臺內經營者處理個人信息的具體規范以及平臺內經營者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等。
同時,《辦法》明確不得利用平臺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合理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不得利用平臺規則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不合理加重消費者責任、實施大數據“殺熟”、提供會員服務時單方面隨意變更平臺規則損害會員權益等。
《辦法》強化執法協作,完善監管機制。《辦法》要求市場監管、網信部門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兩部門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規定兩部門可依據職責對平臺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說明情況,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倡導社會共治,鼓勵平臺發布平臺規則合規報告,主動開展合規自評或者引入第三方進行合規“體檢”。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羅文在2025年3月5日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首場“部長通道”上曾表示,當前外賣騎手等新就業群體和消費者都反映平臺企業存在三個問題:一是算法不透明,二是大數據“殺熟”,三是刷單炒信。消費者認為這些問題侵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2025年12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
行為規則提出: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費偏好、消費習慣等信息,運用數據和算法、平臺規則等手段,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專家指出,大數據“殺熟”會給產業、消費者等帶來不少消極影響。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翔接受北京日報采訪時表示,從產業角度分析,該現象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導致部分商家通過不公正的價格策略獲得利益,進而壓縮了誠信商家的生存空間,阻礙了行業的健康發展;它還促使商家減少在產品研發等創新活動上的投入,從而阻礙產業的升級進程。
“對于消費者而言,大數據‘殺熟’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同時會導致他們支付更高的價格,增加了消費成本。一旦消費者發現被不公平對待,他們對平臺和商家的信任度會降低,這將降低消費體驗與滿意度,并影響其后續的消費決策。”胡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