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八大針對性改革舉措。
非銀分析師普遍認為,政策在融資端和投資端協同發力,有望共同提升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產力和資源配置效率,同時也打開了券商投行業務、機構業務、財富管理業務的成長空間,夯實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基礎。有分析師指出,在業務擴容與能力重構的雙重機遇下,將促使券商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和合規風控水平,行業馬太效應或將進一步顯現。
券商投行業務迎來增量空間
本輪改革中最受市場關注的舉措,莫過于積極支持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以及新型消費、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優質創新企業發行上市;同時,面向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推出第四套上市標準。按照申萬行業二級分類,截至4月13日,創業板市值占比居前五位的行業分別為電池(15.36%)、通信設備(10.98%)、半導體(4.28%)、消費電子(4.01%)、軟件開發(3.91%)。
有市場人士指出,此前消費、服務領域企業在A股上市的數量相對較少,企業、中介機構對于相關領域企業上市普遍持觀望態度。本次改革舉措及時回應了市場訴求、打消相關領域企業的上市顧慮,有利于發揮創業板制度包容性較強的優勢,助力大力提振消費,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同時也有利于創業板自身優化市場結構,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優質投資標的。
而第四套上市標準的推出,被市場視為本輪改革的核心突破。中泰證券策略分析師徐馳認為,與現有標準相比,監管對企業質量的判斷由傳統盈利指標進一步轉向對成長性、創新性和產業化能力的綜合識別,更有利于承接一批尚未盈利、但已具備較強技術壁壘、商業化前景和成長彈性的優質創新企業。
落地到證券行業,這些改革舉措直接利好券商的IPO承銷保薦業務。國金證券非銀分析師舒思勤指出,2024年、2025年,創業板IPO規模分別為226億元、253億元。在強化突出支持成長創新的導向后,預計創業板IPO規模及占比有望提升。
政策利好不僅限于此,《意見》在并購、再融資方面的改革舉措,也將給投行創造更多業務機會。
《意見》支持創業板公司吸收合并境內上市未滿三年的公司。中信證券非銀分析師田良團隊表示,以往上市未滿三年的公司往往因穩定性要求而在資本運作上受限。本次政策松綁,旨在鼓勵“鏈主”企業通過外延式增長加速技術迭代,預計未來創業板內同行業或上下游的并購案例活躍度有望提升,助力企業通過規模效應快速實現“新質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
《意見》還推出再融資儲架發行制度,優化再融資簡易程序,支持創業板公司發行科創債、綠色債券等產品,提升股債融資工具的包容性與靈活性。
“創業板改革由上市準入進一步延伸至再融資、并購整合和債券融資等全鏈條制度安排,意味著券商服務創新企業的業務場景將更加完整。”東方證券非銀分析師張凱烽表示,券商業務機會有望由IPO承銷向再融資、并購重組、資產證券化等環節延伸。
機構業務、財務管理業務亦直接受益
除發行端更加包容外,此輪創業板深化改革還從投資端入手,推出引入做市商、大宗交易實時成交確認、ETF盤后固定價格交易等機制安排,同時優化創業板指數、ETF和期貨期權品種體系。
2022年、2023年,科創板、北交所相繼引入做市商制度,總體運行平穩。本輪創業板改革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利于平抑價格異常波動,促進創業板平穩運行,同時有利于促進價格發現,提升市場效率和公平性。
而對于券商而言,做市商制度的引入能夠有效增厚機構做市業務的收入底座。有市場人士指出,這有望進一步擴大A股市場股票做市業務規模,有助于培育壯大一批專業化做市機構,促進境內機構提升估值定價、股票研究、做市服務等專業能力,助力打造一流投資機構。
中信建投非銀分析師趙然也提到,券商通過為中小市值創新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可獲得做市差價與傭金收入。不過,他也提示,做市業務意味著券商需要持有一定庫存股票,在未盈利企業股價波動較大的背景下,對風險定價、庫存管理及動態對沖能力提出較高要求。
針對創業板擬適時推出股指期貨,趙然認為,這將帶動機構經紀業務與場外衍生品業務發展,同時要求券商加強機構銷售團隊建設,提升對公募、保險、養老金等長期客戶的服務深度。
券商財富管理業務亦將直接從中受益。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創業板這一攬子舉措,有望共同提升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產力的能力。張凱烽預判,2026年市場交投熱度有望伴隨風險偏好修復和資本市場改革效果落地而持續提升。
頭部券商有望優先受益
需要指出的是,在迎來更多發展機遇的同時,券商的專業服務能力也將面臨考驗。比如,趙然指出,預先審閱機制的建立要求保薦機構在正式申報前即深度介入企業核心技術評估與合規核查,對券商在新興技術領域的專業判斷能力、商業秘密保護機制建設提出更高標準。儲架發行制度的推出意味著券商需為企業提供更長期、更持續的融資服務,而非一次性保薦上市,這要求投行部門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客戶服務能力。
券商合規風控能力也需進一步提升。《意見》進一步壓實了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證監會發言人答記者問中提到,完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監管制度,加強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嚴厲打擊配合造假、突擊入股等違法違規行為。
“政策核心在于統籌制度包容性與全鏈條監管有效性。”趙然表示,盡管政策在發行端體現包容性,但監管在持續督導、退市執行、財務造假追責等方面均體現從嚴導向。
在他看來,這意味著券商面臨的合規風險與聲譽風險上升。在地方政府推送機制下,保薦機構仍需獨立履行核查責任,不受推送信息影響;未盈利企業上市后的持續督導難度加大,需要建立更精細化的風險監測機制。
他還提到,這將促使券商完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行業馬太效應或將進一步顯現。這是非銀分析師們的共識。
張凱烽認為,本輪政策對券商板塊的影響更偏結構性,而非全面性。短期看,政策有助于改善資本市場改革預期,提振券商板塊情緒;中期看,真正受益的仍是投行、機構交易、做市及資本中介能力較強的券商,而傳統零售經紀業務的直接彈性相對有限。
興業證券非銀分析師徐一洲認為,具備全業務鏈協同優勢與風控嚴密的頭部券商率先享受制度紅利,將帶來盈利和估值的修復。西部證券非銀分析師在看好頭部券商外,還提出具有業務/區域特色化的中小券商也會在資本市場發展中收獲機遇。
排版:汪云鵬
校對: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