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農信系統改革傳出新動態(tài)!
今年4月以來,青海西寧市、海北州、黃南州先后透露將組建市(州)級統一法人農商行。更早之前,海東州州級統一法人農商行已于3月上旬獲批成立。
加上早在2021年就已成立的果洛、玉樹兩地州級統一法人,青海省內市(州)級統一法人農商行數量將增至6家。僅剩海南州、海西州尚未披露相關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農信系統的改制方向目前尚無明確消息。
市級統一法人改革加快啟動
今年2月,青海金融監(jiān)管局局長趙江刊文稱,堅持以改革的辦法解決發(fā)展的難題,穩(wěn)妥推進村鎮(zhèn)銀行改革重組,有序推進地市級統一法人農商行改革,實現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
事實上,青海市州層面改革已加快啟動。海東則是首個組建市級統一法人的地級市。
早在去年10月,海東市轄內的海東農商行、民和農商行、互助農商行、循化農商行、化隆農商行就發(fā)布聯合公告,決定啟動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海東農商銀行工作。
今年1月,海東農商銀行籌建小組發(fā)布征集發(fā)起人的公告。此后,該行于3月上旬獲批籌建,月底即召開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
4月開始,西寧市、海北州、黃南州也先后透露將組建市(州)級統一法人農商行。
其中,西寧市級統一法人農商行于4月初就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預評估服務項目進行采購招標。西寧轄內共有西寧農商行、大通農商行、湟中農商行、湟源農商行4家本地法人農商行。
4月9日,黃南州政府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黃南州州級統一法人農村商業(yè)銀行組建工作方案(審議稿)》等相關事項。海北州農商銀行統一法人改革綜合協調工作專班會也在當天召開。
據了解,黃南州轄內共有4家本地法人農商行,包括澤庫農商行、尖扎農商行、同仁農商行、河南農商行;海北州下轄海晏農商行、門源農商行、祁連農商行、剛察農商行。
整體改革方向尚無明確消息
早在2021年,青海就全面完成全省縣域法人機構股份制改革即全部改制為農商行,成為全國第八家、西部第一家全面完成農信社改制的省份。
但與其他省份相比,青海農信系統的新一輪深化改革相對低調,整體的改革方向遲遲未有明確信息傳出。
目前,青海農信系統共計有29家農商銀行。其中,果洛、玉樹兩地均為州級統一法人;其余6個市州下轄農信法人機構數量均在4—5家。
而在海東、西寧、海北州、黃南州四地統一法人成立后,青海省內市(州)級統一法人農商行數量將增至6家。
海南州、海西州則尚未披露相關消息。其中,海南州轄內共有共和農商行等5家本地法人農商行;海西州亦有格爾木農商行等5家本地農商行。
此外,青海農信系統內原本有4家農商系村鎮(zhèn)銀行。其中,門源大通村鎮(zhèn)銀行、平安大通村鎮(zhèn)銀行均已被大通農商行吸收合并;湟中三江村鎮(zhèn)銀行、樂都三江村鎮(zhèn)銀行則被西寧農商行吸收合并。
不過整體來看,青海農信系統不良資產化解壓力較大,這也是阻礙改革進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公開信息,截至2024年末,當地農信系統中,約九成機構不良貸款率高于2%。其中,至少18家機構不良率高于3%,個別機構甚至超過5%。
以大通農商行為例,截至2025年9月末,該行資產規(guī)模約118億元,不良貸款率已升至4.98%,撥備覆蓋率不到75%。
協同推進地市、省級改革
2022年以來,新一輪農信社深化改革正式啟動,省聯社是改革重點。在“一省一策、因地制宜”原則指導下,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全省統一法人模式成為主流選擇。
其中,浙江、山西、四川、廣西、江蘇、江西、貴州7省(自治區(qū))選擇兩級法人聯合銀行模式;遼寧、河南、內蒙古、吉林、新疆、海南、甘肅選擇省級統一法人模式。
此外,陜西、廣東在2025年透露,將改制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云南、寧夏、黑龍江則在今年明確,將組建省級統一法人農商行。
有農商行監(jiān)事長刊文表示,之前國家政策層面對全省統一法人改革并不鼓勵,但海南、遼寧兩省統一法人改革獲批,意味著政策導向有所調整,必然會影響其他省的改革路徑選擇。
黃河農商行董事長白向陽認為,統一法人模式有利于資源深度整合、強化規(guī)模效應,有利于基層農信機構風險化解、提升風險抵御能力,是徹底解決省聯社權責不對等和縣市農信社“小、散、弱”體制短板的有效手段。
而在改革過程中,新疆、廣西、四川、貴州等地亦穩(wěn)步推進籌建地市統一法人農商行。其中,新疆改革路徑為先地市、后全區(qū)的統一法人模式;四川、貴州則同步推進地市統一法人改革與省級層面的農商聯合銀行組建。
廣西農商聯合銀行董事長羅軍認為,推進組建地市級農商行將是未來進一步深化市縣農合機構改革的重要手段,整合重組工作遵守“先易后難、穩(wěn)妥推進”“先試點、再推廣”的原則。
排版:劉珺宇
校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