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爾特(002538)3月27日晚間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認定公司2021年、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公告顯示,2021年,司爾特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簡稱“貴州路發”)與陜西某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開陽分公司編制虛假的臺車掘進合同及結算單,虛構臺車掘進業務。貴州路發支付工程款3470.43萬元,會計核算時通過長期待攤費用分年度攤銷至營業成本。
貴州路發與浙江某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浙江某巷”)、溫州某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溫州某泰”)、福建某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福建某輝”)等3家公司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貴州路發提供工程業務服務,為虛假工程建設業務。貴州路發支付3120.23萬元,會計核算時將溫州某泰、福建某輝相關工程業務在2021年計入營業成本,將浙江某巷相關工程業務通過長期待攤費用分年度攤銷至營業成本。
上述事項導致司爾特2021年虛增資產4580.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580.4萬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設業務在會計核算時,通過長期待攤費用進行分年度攤銷,導致司爾特2023年虛增營業成本1734.85萬元,虛減利潤總額1734.85萬元。
司爾特向安徽某合農資有限公司、鳳陽縣某順農資有限公司虛假采購尿素,虛增營業成本1896.03萬元。司爾特全資子公司安徽省司爾特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鎮市某豐農資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農資經營部等17家經銷商虛假銷售有機肥,虛增營業收入950.29萬元。上述虛假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業務導致司爾特虛減2021年利潤總額945.73萬元。
綜上,司爾特通過開展虛假工程建設業務、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業務,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導致司爾特披露的2021年年報、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1年度虛增利潤總額3634.67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76%;2023年虛減利潤總額1734.85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35%。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第9.8.1條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八)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未觸及本規則第9.5.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將自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開市起復牌。
公告稱,公司股票將自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司爾特”變更為“ST司特”;股票代碼不變,仍為“002538”;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
綜合自:公司公告、e公司
校對:李凌鋒